小區物業保安電動巡邏車使用管理規定:
一、目的
為了規范保安部、客服部電動巡邏車的保養、維修、使用工作,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,保障行車安全,節約維修費用,為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管理,預防各類案件發生,快速對和及時制止突發事件,確保治安巡邏車安全合理使用,特制定本規程。
二、電動巡邏車的使用
1、有機動車駕駛證并經客服中心、保安部業務考核合格后指定的人員,方可駕駛。動用治安巡邏車必須由當班領班或經理安排,發放車鑰匙。駕駛治安巡邏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。
2、處置突發事件時必須開啟警報器,無緊急情況時嚴禁使用警報器。第一時間安全趕赴現場。
3、電動巡邏車輛的使用范圍:
a)僅限于物業二部內部使用,不得駛出管理區域(外派廠區巡邏除外),否則后果自負;特殊情況外出使用需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,未經考核和指定的人員嚴禁動用治安巡邏車。
b)保安部換崗、巡邏以及客服中心到公司辦理事務;
c)早、晚班必須由專人駕駛(原則上由應急分隊巡邏員駕駛),非指定駕駛員不得隨意駕駛,特殊情況由當班班長批準。
4、電動巡邏車輛駕駛人的適用范圍僅限于客服中心管理員、保安部主管、治安領班及客服中心確定的特定人員,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駕駛電動巡邏車。
5、電動巡邏車行駛巡邏職能時,早班巡邏次數每一小時沿指定路線巡邏一次;夜班要加大小內外巡邏力度,凌晨0點后必須沿指定路線巡邏所屬責任區域,在重點區域下車巡視,并與步行巡邏隊員保持聯系。
三、電動巡邏車的管理
1、電動巡邏車的鑰匙由客服中心、保安部進行統一管理,客服中心、保安部負責車輛派遣及使用;
2、要及時充電(每次充電不得低于3小時,且不能重復充電),節約用電,愛護車輛,保持車輛清潔。暫停使用時,治安巡邏車必須停在監控門口。
3、工作中因他方因素導致車輛損壞的,要及時報當班班長,對他方進行合理索賠,維修情況要報客服中心備案;如因自身操作和處置不當導致巡邏車損壞的自己負全部責任,客服中心視損壞程度作相應處罰,直至辭退責任人,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。
4、換班時當班領班應親自將車鑰匙和交接簿交給接班領班。
四、巡邏車的清潔
巡邏車的清潔工作由使用人負責,由客服中心、保安部制定車輛清潔值班表,由部門負責人簽字,定期對巡邏車進行檢查,對衛生不合格的狀況將予以一定程度經濟處罰。
五、維護保養規定
1、接班前必須對治安巡邏車進行全面檢查。
2、有疑問應及時報告或報修。
3、每班應清掃擦拭治安巡邏車一次。
4、由部門經理指定人員進行年檢作業。
5、治安巡邏車的事故處理由經理指定。
6、維護保養作業后應做好記錄并簽名。
六、接警處置規定
1、接到物業管轄區內的報警后,當班領班必須保證第一時間派車派員趕赴現場,到場人員應迅速報告現場情況。
2、處警到達現場時,治安巡邏車應停靠適當位置,人離車時必須車熄火,隨身攜帶車鑰匙,鎖住剎車,關閉門窗。
七、處罰規定
1、在場內發生交通事故的,按法定程序處理。
2、屬重大責任事故的,予以解聘;屬一般責任事故的,酌情扣發獎金。
3、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自負,并全額賠償事故損失。
4、人為損壞,除全額賠償維修費外,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。